根據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本激勵計劃授予的激勵對象不超過280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人員。
本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不包括公司獨立董事、監事、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第八條的規定,不存在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二)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三)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六)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承諾,不為激勵對象依本激勵計劃獲取有關權益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包括為其貸款提供擔保。
激勵對象承諾,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不符合授予權益或行使權益安排的,將參與本激勵計劃所獲得的全部利益返還公司。
《科力遠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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