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下午,湖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湖南省社會信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哪些情形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條例》規定,信用主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機關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將其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一)嚴重損害自然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
(二)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的;
(三)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嚴重影響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公信力的;
(四)拒不履行國防義務,危害國防利益,破壞國防設施的;
(五)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其他嚴重失信情形。
法人和非法人組織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應當依法在嚴重失信名單中標明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信息,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實施懲戒。
失信主體如何修復自己的信用?
《條例》規定,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對外提供信用主體失信信息查詢服務的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在查詢期限內,信用主體主動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利影響的,可以向社會信用信息提供單位提出書面修復申請以及相關證明材料,社會信用信息提供單位受理后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及時書面告知申請人。符合信用修復規定的,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不再對外提供失信信息查詢。法律、法規或者國家規定不予修復的除外。
守信主體有哪些好處?
《條例》鼓勵市場主體、金融機構、行業協會商會對守信主體給予優惠便利,對失信主體采取取消優惠等措施。具體包括以下方面:
鼓勵市場主體在社會和經濟活動中根據信用主體的信用狀況,對守信主體采取給予優惠便利、增加交易機會等降低市場交易成本的措施;對失信主體采取取消優惠、提高保證金等增加市場交易成本的措施。
鼓勵金融機構對守信主體在融資授信、利率費率、還款方式等方面給予優惠或便利,對失信主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高貸款利率和財產保險費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貸款、保薦、承銷、保險等服務。
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加強行業信用建設,依據行業自律公約、行業協會商會章程對守信主體采取重點推薦、提升會員級別等措施;對失信主體采取業內警告、通報批評、降低會員級別、取消會員資格等措施。
《條例》對非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劃出“紅線”
非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社會信用工作主管部門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虛構、篡改、違規刪除非公共信用信息的;
(二)泄露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非公共信用信息的;
(三)非法獲取、出售社會信用信息的;
(四)通過虛假宣傳、承諾評價等級等方式承攬業務的;
(五)對信用主體進行惡意評級的;
(六)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侵害信用主體合法權益的行為。